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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绵阳市老科协商贸文旅法治委员会“银龄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游仙区新桥镇博爱中学,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校园欺凌说‘不’”主题法治宣讲。绵阳市老科协副会长兼商贸文旅法治委员会主任张忠诚,率法治专家谢平、杨文超,团体会员滕小云与蒋海燕、专委会副秘书长李小静等参加活动。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新法第六十条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 ,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或单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学校对严重欺凌行为负有强制报告义务,隐瞒不报将被依法处分。

本次宣讲由市老科协“法治专家”谢平主讲。谢平同志系原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二级高级警长、三级警监,公安部信访专家,成都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犯罪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行政法学、警察法学研究,完成社科课题37项,发表文章350余篇,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15次。

宣讲中,谢平围绕“识危害—辨欺凌”“知代价—明法律”“勇行动—敢说不”三个板块展开,结合海口15岁少年两次殴打同学被行政拘留10日、连云港中学生建群辱骂同学被判赔偿6000元、初中生围堵致同学抑郁被判赔12380元等典型案例,厘清“玩笑”与“欺凌”的本质边界,阐明从治安处罚到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强调年龄绝非“免罪金牌”。讲座最后,全体同学庄严宣誓拒绝欺凌。
此次活动是绵阳市老科协商贸文旅法治委员会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部署的具体实践。专委会将持续发挥法治专家资源优势,深入推进“银龄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让法治成为未成年人行为的基本准则,用法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守护青春“成长码”。(绵阳市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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